第86章 卫所制度-《淮右布衣朱元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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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皇权的一个轮子是拿笔杆子的官僚,另外一个则是拿枪杆子的军队。

    朱元璋在攻克集庆之后,为解决粮食短缺问题,在统治区推行屯田政策,广积粮食,以供军需。

    之后,朱元璋和刘基商讨研究中国古代的两种兵制:征兵制和募兵制。

    征兵制的好处是全民皆兵,有战征召,无战归农,兵员素质好,都是良家子,来源清晰,朝廷在平时也无养兵的负担。但有明显的坏处,由于兵员来自农村,长期征召影响农耕。而且,兵源有所限制,不适合大规模的国战。

    募兵制的好处是兵员的数量和服役的时间不受农耕的限制。但坏处也是十分明显的,一是朝廷为了维持大规模的常备军需要承担巨额的军费,二是兵员多来自于无业游民,来路不明,没有宗族和土地的限制,容易逃亡和叛变。

    所以,最好的方法是征兵制和募兵制两者融合,取双方精华,弃双方糟粕。于是,卫所制度应运而生,将战斗力量与生产力量合二为一。

    卫所的兵源有四种:一种是从征,即朱元璋起事时所统率的部队,也是他丈人郭子兴的起家部队。

    一种是归附,既有平灭天下英豪所收服的部队,也有来自于元朝的降军。

    一种是谪发,指的是因犯罪而被谪发当兵的,也被称为恩军,实际上就是古代所说的充军。

    一种是垛集,即征兵,按照人口比例征召,一家有五丁或三丁的出一丁为军。

    前两种是朱元璋原有的军队,后两种则是之后补充的军队。

    卫所制度规定这四种来源的军人都是世袭,子子孙孙世袭为军。而且,为了保障稳定的军队数量,规定军人必须娶妻,如无子孙继承,则由其原籍家属的壮丁补上。

    军人有特殊的社会身份,有单独的“军籍”。在明朝的户籍管理中,军籍和民籍、匠籍平行,军籍归都督府管理,民籍归户部管理,匠籍归工部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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